【词语】: 民事法律行为 民的词语
【解释】: 简称“法律行为”。公民或法人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1)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;(2)意思表示真实;(3)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。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起具有法律约束力,行为人非依法或取得对方同意,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。
民表 | 民柄 | 民臣 | 民服 |
民圂 | 民军 | 民康物阜 | 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 |
民礼 | 民力雕弊 | 民品 | 民事诉讼法 |
民听 | 民圩 | 民务 | 民享 |
民械 | 民学 | 民英 | |
帝制自为 | 反常行为 | 非道德行为 | 更为 |
胡行乱为 | 见义当为 | 民事法律行为 | 谬为 |
偏为 | 任所欲为 | 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 | 所为 |
特特为为 | 无所作为 | 佯为 | 异常行为 |
有所不为,而后可以有为 | 至人无为 | 壮夫不为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