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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律条的成语及解释如下:
【大纲小纪】:指
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。
【
弄法舞文】: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
徇私舞弊的目的。
【
深文附会】: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同“
深文傅会”。
【
深文傅会】: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
【
深文罗织】:深文: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;罗织:虚构种种罪名,对无辜者加以诬陷。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,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。
【
深文曲折】: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,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。
【
深文周纳】:周纳:
罗织罪名。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,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。也指不根据事实,
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。
【
深文周内】: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,陷人以罪。
【
违条犯法】:违犯法律条文。
【
违条舞法】:违犯法律条文。同“
违条犯法”。
【
舞文弄法】: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条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
【
舞文玩法】: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同“
舞文弄法”。
【
析律二端】:割裂曲解法律条文,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。指官吏
徇私枉法。
【
析律贰端】:指曲解法律条文,妄生不实端绪,以加重人罪。
【
析律舞文】:指故意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。
【
言文刻深】:法律条文严峻刻薄。
【
以法为教】: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
【
玉律金科】:律:规章,法则;科:旧指法律条文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
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【
作奸犯科】:奸:坏事;科:法律条文。
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。
【
作奸犯罪】:
为非作歹,干犯律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