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一篇:法令的成语 后一篇:法术的成语
关于法律的成语及解释如下:
【
罢马不畏鞭箠】:罢:同“疲”;箠:鞭子,这里指鞭打。非常疲乏的马,就是用鞭子抽打也不会走动。比喻极端穷困的人并不害怕严厉的法律和刑罚。
【
不法之徒】: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
亡命之徒。
【
不公不法】:不公平待人,不遵守法律。形容
为非作歹,
仗势欺人的行为。
【大纲小纪】:指
大大小小的法律条文。
【
法不阿贵】:法:法律;阿:偏袒。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,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。形容执法公正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【
法不容情】: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
【
法不徇情】: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
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
【法不责众】: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【
法成令修】:指有法律为依据,行政命令也恰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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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出一门】:指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
【
法贵必行】:法律贵在切实执行。
【
法外施恩】: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。
【
法无二门】:指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同“
法出一门”。
【
法无可贷】:指按法律不可宽恕。
【
非刑逼拷】: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
【
非刑吊拷】: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
【
非刑拷打】:非刑:法律外的残酷肉刑。指使用残酷的肉刑进行审讯逼供。
【
废教弃制】:教:指政教;制:法律制度。废掉政教和法律制度。
【护法善神】:宋吕惠卿的别号。指法律的维护者。
【
化外之民】:化:开化;民:民众。文明地区以外的民众,即没有开化的民众。旧时统治阶级的偏见,指中国教化达不到、法律管不着的少数民族。
【
急急如律令】:本是汉代公文用语,后来道士或巫师亦用于符咒的末尾。如同法律命令,必须立即遵照执行。
【
结绳而治】:原指上古没有文字,用结绳记事的方法治理天下。后也指社会清平,不用法律治国的空想。
【
禁网疏阔】:指法律过于宽容。
【
居官守法】: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。
【
口含天宪】:天宪:指朝廷法令。比喻说话就是法律,可以决定人的生死。
【
口衔天宪】:比喻说话就是法律,可以决定人的生死。同“
口含天宪”。
【
例直禁简】:法律或禁令
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【
卖法市恩】:市:买。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。
【
明正典刑】: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【
目无法纪】:不把国家法律
放在眼里。形容
胡作非为,
无法无天。
【
目无三尺】:不把法制
放在眼里。形容
违法乱纪,
胡作非为。三尺,指法律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古代把法律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,故称。
【
目无王法】:不把国家的法律
放在眼里。指人不受约束地
胡作非为。
【
弄法舞文】: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
徇私舞弊的目的。
【
欺公罔法】:欺骗公众,无视法律。
【
奇请比它】:比喻在法律正文以外,另引条文进行判案。
【
窃钩窃国】:偷钩的要处死,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。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。
【
窃钩者诛,窃国者侯】:偷钩的要处死,篡夺政权的人反倒成为诸侯。旧时用以讽刺法律的虚伪和不合理。
【
人心似铁,官法如炉】:即使人心像铁一样坚硬,也抗不过像熔炉一样的法律。
【
深文附会】: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同“
深文傅会”。
【
深文傅会】: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。
【
深文罗织】:深文:制定或援用法律条文苛细严峻;罗织:虚构种种罪名,对无辜者加以诬陷。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,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。
【
深文曲折】:歪曲地援引法律条文,不露痕迹地陷人于罪。
【
深文周纳】:周纳:
罗织罪名。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条文,把无罪的人定成有罪。也指不根据事实,
牵强附会地给人硬加罪名。
【
深文周内】:歪曲或苛刻地援引法律条文,陷人以罪。
【
绳之以法】:根据法律制裁。
【
十法九例】:十种法律倒有九种是民间的成例。
【
王法无情】:王法:封建时代称国家法律。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。
【
王子犯法,与庶民同罪】:王子:借指有权势的人;庶民:
平民百姓。有权势的人犯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【
网漏吞舟】:网:渔网,比喻法网;吞舟:吞舟的大鱼,比喻大奸。网里漏掉吞舟大鱼。比喻法律太宽,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。
【
网漏吞舟之鱼】:网:渔网,比喻法网;吞舟:吞舟的大鱼,比喻大奸。网里漏掉吞舟大鱼。比喻法律太宽,使重大的罪犯也能漏网。
【
枉法取私】:枉:歪曲,违反;法:法律;取:谋取;私:私利。曲解、破坏法律以谋取私利。指官吏
违法乱纪,包庇
坏人坏事。
【
枉法营私】:枉:歪曲,违反。指曲解破坏法律以谋私利。
【
枉用三尺】:枉:歪曲;用:使用;三尺:古代用三尺长的的竹简记载法律。指为了达到个人不正当的目的而曲解使用法律。
【
违条犯法】:违犯法律条文。
【
违条舞法】:违犯法律条文。同“
违条犯法”。
【
舞文弄法】: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条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
【
舞文玩法】: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同“
舞文弄法”。
【
析律二端】:割裂曲解法律条文,随意加重或减轻罪名。指官吏
徇私枉法。
【
析律贰端】:指曲解法律条文,妄生不实端绪,以加重人罪。
【
析律舞文】:指故意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。
【
逍遥法外】:逍遥:
优游自得的样子。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,仍然
自由自在。
【
逍遥事外】:①指犯法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。亦泛指做坏事或与坏事有牵连的人不受追查。②指
置身事外,
毫不关心。
【
刑期无刑】:刑罚在于教育人恪守法律,从而达到不用开的目的。
【
徇情枉法】:徇:曲从;枉:使歪曲。曲从私情,歪曲和破坏法律,胡乱断案。
【
言出法随】:言:这里指法令或命令;法:法律。话一说出口,法律就跟在后面。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,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。
【
言文刻深】:法律条文严峻刻薄。
【
以法为教】: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
【
以杀去杀】: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【
以杀止杀】: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【
以身试法】: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
明知故犯。
【
以身试祸】: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
明知故犯。
【
以身试险】: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
明知故犯。
【
以战去战,以杀去杀】:去:消除。用战争去消灭战争,用严峻的法律禁止人犯法。
【
意指为狱】:意指:意之所在;狱:监狱。不依据法律,只以上司的意图量刑判罪。
【
因私枉法】:因:因为;枉:歪曲,破坏。因为私人感情而破坏法律。指因私不能
秉公办事。
【
引律比附】:古代法律用语。援引律令,类比定罪。
【
玉律金科】:律:规章,法则;科:旧指法律条文。原形容法令条文的
尽善尽美。现比喻必须遵守、不能变更的信条。
【
正法直度】: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
【
知法犯法】:知道法律,又违反法律。指
明知故犯。
【
执法不阿】:阿:迎合。执行法律
公正无私,不屈从权势。
【
执法不公】:拒绝公正,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。
【
执法犯法】: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。
【
执法如山】:执行法律象山一样
不可动摇。
【
作奸犯科】:奸:坏事;科:法律条文。
为非作歹,触犯法令。